格列卫(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是治疗慢粒白血病的神药,但患者在用药期间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比如严重水潴留,就需要停药,直到不良反应消失,然后在根据该副作用的严重程度调整剂量。那具体来说,该怎么调整呢?(1)严重肝脏毒性。如胆红素升高>正常范围上限3倍或转氨酶升高>正常范围上限5倍,宜停药,直到上述指标分别降到正常范围上限的1.5或2.5倍以下。以后,格列卫可以减量后继续服用。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如果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应确定是否血细胞减少症与白血病有关。如果血细胞减少症不是由白血病引起的,建议剂量减少到400mg/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60mg/m2/日。如果血细胞减少持续2周,则进一步减少剂量至300mg/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00mg/m2/日,如血细胞减少持续4周,应停药。
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应停药,在中性粒细胞≥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才应该恢复格列卫治疗,治疗可恢复为剂量400mg/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60mg/m2/日。如果再次出现危急数值(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治疗中断后的重新治疗剂量减至300mg/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00mg/m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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