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药物波生坦(TRACLEER)之前,一定要阅读药物说明书,了解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这样才能给患者的身体带来更小的伤害。如果病人系统收缩压低于85mm Hg,须慎用波生坦。血液学变化:用波生坦治疗伴随剂量相关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平均0.9 g/dL),可能是由于血液的稀释。多数在波生坦治疗开始的数周内观察到,治疗4-12 周后稳定,一般不需要输血。建议在开始治疗前、治疗后第1 个月和第3 个月检测血红蛋白浓度,随后每3 个月检查一次。如果出现血红蛋白显着降低,须进一步评估来决定原因以及是否需要特殊治疗。
体液潴留:严重慢性心脏衰竭的病人用波生坦治疗伴随住院率升高,因为在波生坦治疗的前4-8 周慢性心脏衰竭恶化,可能是体液潴留的结果。建议监测病人体液潴留的症状(例如体重增加)。出现症状后,建议开始用利尿剂或者增加正在使用利尿剂的剂量。建议在开始波生坦治疗前,对体液潴留症状的病人用利尿剂治疗。
肝功能:波生坦伴随可逆性、剂量相关的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增加,在某些病例中还伴随有胆红素升高。肝酶升高通常在开始治疗前16 周内出现,然后在数天至9 周内恢复到治疗前水平,或者减少剂量或者停药后自动恢复。在治疗前需检测肝脏转氨酶水平,随后最初12 个月内每个月检测一次,以后4个月一次。先前存在肝脏损伤:在以下病人中,中度或严重肝损伤和/或肝脏转氨酶即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或丙氨酸转氨酶的基线值高于正常值上限的3 倍(ULN),尤其当总胆红素增加超过正常值上限2 倍,禁用波生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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