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B细胞恶性肿瘤的患者而言,利妥昔单抗(rituximab)是主要的治疗手段,与化疗联合应用一线治疗滤泡型淋巴瘤时,可延长至治疗失败的时间和患者总生存期,诱导治疗后应用利妥昔单抗进一步维持治疗,可改善滤泡性淋巴瘤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为了比较在滤泡淋巴瘤患者中,标准静脉应用利妥昔单抗和3周每疗程的固定剂量的利妥昔单抗皮下注射的疗效优劣,研究人员开展了一项随机开放性3期研究,SABRINA研究分为两个阶段,纳入标准为既往未经治疗的、分级1~3a、CD20阳性的滤泡型淋巴瘤患者。
根据受试者所接受的诱导化疗方案、滤泡型淋巴瘤国际预后指数评分和地区,研究人员对受试者进行了分层。所有患者在第1个疗程中均接受1次诱导剂量的静脉利妥昔单抗治疗,随后按照各个治疗组的治疗计划进行2~8个疗程的治疗。诱导化疗后,获得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的患者继续接受利妥昔单抗静脉或皮下治疗作为维持治疗,每8周一次。该研究第2阶段的研究终点为诱导治疗结束后的总缓解率。第1阶段期纳入127例滤泡淋巴瘤患者:皮下组为63例,静脉组64例。结果显示,静脉组的血清谷浓度的集合均数为83.13μg/mL,皮下组为134.58μg/mL,比值为1.62,提示皮下利妥昔单抗给药所能达到的药物血清谷浓度不劣于静脉给药组。安全性分析显示,两组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无显著差异。
第2阶段纳入410例滤泡淋巴瘤患者,其中静脉组205例,皮下组205例。诱导治疗结束后,静脉组和皮下组的总缓解率分别为84.9%和 84.4%,不良反应发生率无显著差异(95% vs 96%),3级以上不良反应发生率也无差异(55% vs 56%)。最常见的3级以上不良反应是中性粒细胞减少,静脉组和皮下组的发生率分别为21%和26%,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34%和37%,给药相关反应发生率分别为35%和48%。综合第1阶段和第2阶段的研究结果发现,与利妥昔单抗静脉给药相比,皮下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有效性和安全性与前者相差不大,并且也不会出现新的不良反应,与化疗联合应用时,皮下注射也不会消减利妥昔单抗的抗淋巴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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