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马替尼(Imatinib)治疗慢性髓系白血病慢性期的不良反应主要有: 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SGOT/SGPT升高、胆红素升高等血液学不良反应;体表水肿( 体液潴留) 、肌肉骨骼疼痛、关节痛、头痛等非血液学不良反应。血液学不良反应可能与伊马替尼靶向作用于bcr /abl 基因,清除恶性造血克隆有关,出现时应与疾病进展本身引起外周血细胞减少区别,反应严重时伊马替尼可停药或减量,但恢复后使用剂量应不低于300mg/d,以防疾病快速进展。下面就来了解一下这些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1)中性粒细胞减少( Ⅲ~Ⅳ级) 处理: 停药至ANC≥1.5×109 /L,如停药两周内ANC 恢复,则伊马替尼可恢复原剂量使用; 如停药后ANC<1. 0×109 /L 持续超过两周,恢复用药时伊马替尼剂量较原剂量减少25% ~33% ( 不低于300mg)。(2)血小板减少处理: 停药至PLT≥75×109 /L,如停药两周内PLT 恢复,则伊马替尼可恢复原剂量使用; 如停药后PLT <50×109 /L 持续超过两周,恢复用药时伊马替尼剂量较原剂量减少25%~33% (不低于300mg)
(3)贫血处理: 尽管EPO 治疗有效,但近来CMS 和FDA 指南不支持EPO在髓性恶性疾病应用。(4)全血细胞减少( 与疾病本身无关)处理: 如全血细胞减少持续两周,伊马替尼减量至300~400mg/d; 如全血细胞减少持续四周,停用伊马替尼至ANC>1.0×109/L且PLT>2.0×109 /L,然后从300mg/d 恢复伊马替尼使用。如果患者有顽固的ANC、PLT 减少,可以采用生长因子和伊马替尼联合使用。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绝大多数为轻中度,心脏不良反应为罕见事件; 多数不需减量或停药,支持对症处理后可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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