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欣生与放疗联合使用可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阳性表达的Ⅲ/Ⅳ期鼻咽癌,那么其治疗效果如何呢?在一项中国进行的随机、开放多中心的Ⅱ期临床研究中评价了泰欣生对局部晚期鼻咽鳞状细胞癌(Ⅲ或ⅣA-B期)的治疗效果。入组病人137例,试验组接受h-R3治疗加根治性放射治疗,对照组接受单纯根治性放射治疗。
结果显示:1.肿瘤完全缓解率(CR率):对治疗结束时、疗后第5周原发灶、颈部转移淋巴结和总评价的肿瘤完全缓解率(CR率)进行统计分析。治疗结束时试验组的CR率为:原发灶76.56%、淋巴结75.00%、总评价65.63%,对照组的CR率为34.85%、57.58%和27.27%,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疗后第5周,试验组的CR率分别为原发灶90.63%、淋巴结89.06%、总评价87.50%,对照组的CR率分别为51.52%、72.73%和42.42%,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观察了治疗结束后第17周试验组的CR率分别为原发灶92.19%、淋巴结93.75%、总评价90.63%,对照组的CR率分别为63.64%、80.30%和51.52%,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肿瘤有效率(CR+PR):疗后第17周试验组有效率为100%,对照组90.91%,两者比较,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3.全部17周观察期内试验组有1例发生骨转移,对照组中有5例发生包括肺、肝和骨在内的远地转移。对于抗肿瘤远处转移作用,仍在继续临床观察。4.采用治疗前后卡氏( Karnofsky )评分和体重变化来评价患者的生存质量。试验组治疗后卡氏评分高于对照组,平均体重下降低于对照组,两组间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显示泰欣生对患者生活质量改善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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