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经过了广泛的研究,但关于早期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乳腺癌全身治疗的最佳持续时间仍无定论。一项发表在Lancet上的两项研究探讨了辅助曲妥珠单抗治疗6个月是否优于12个月,并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
其中PHARE研究纳入了法国156家中心的3384例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中位随访7.5年后,12个月组和6个月组分别有20.4%和21.4%的患者出现了无病生存(DFS)事件(HR=1.08;P=0.39),未能证明6个月辅助曲妥珠单抗治疗不劣于12个月。而且在亚组分析中也没有发现能从更短时间治疗中获益的患者。
PERSEPHONE研究则发现6个月的治疗不劣于12个月的治疗。该研究纳入来自英国152家中心的4088例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中位随访5.4年后,12个月组和6个月组分别有12%和13%的患者出现了DFS事件;两组4年DFS率分别为89.8%和89.4%(HR=1.07,非劣效性P=0.011),绝对差异仅0.4%。而且,6个月组中治疗相关严重不良反应更少(19%比24%),因药物心脏毒性而停药的患者更少(3%比8%),治疗成本也更低。
不过,亚组分析提示化疗方案和时机对于结果有影响,接受紫杉醇治疗、同时接受化疗和曲妥珠单抗治疗、雌激素受体阴性的患者更可能从12个月治疗中获益。
同期述评认为,造成这种差异主要是由于两项研究的非劣效性边界的选择不同。而在PERSEPHONE研究中,非劣效性边界为3%(HR=1.32),而在PHARE研究中,非劣效性边界较为严格,被设定为HR为1.15。除了有效性和安全性之外,作者还特别指出,如果将治疗时间缩短至6个月,将为每例患者节省约84141美元,全球将会节省数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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