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毒性和肝毒性是拉帕替尼的常见不良反应,那么在用药过程中,患者该如何预防和处理呢?心肺毒性。临床试验和上市后研究显示拉帕替尼可能会降低患者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治疗初始12周之内发生多见。建议患者在用药前需要进行心脏超声检查,并在治疗中定期监测。当患者出现2级及以上的LVEF下降时,必须停用药物,以避免发生心脏衰竭。当LVEF恢复至正常值或患者无症状2周后开始以较低剂量重新用药。
QT间期延长:部分患者治疗期间也可能出现 QT间期延长,尤其是那些患有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的患者、先天性长QT综合征、既往蒽环类药物治疗累积剂量较大或正在口服抗心律失常药或其他具有已知QT延长风险的药物。因此,治疗前需要纠正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等电解质紊乱,在高危人群中慎用该药。此外,拉帕替尼治疗还可能与间质性肺病和肺炎的发生有关,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的肺部症状和体征,如出现较严重的间质性肺病或肺炎必须停用拉帕替尼。
肝毒性。临床试验和上市后研究观察到(<1%患者)可能出现严重的肝毒性[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正常上限(ULN)的3倍,总胆红素> ULN的2倍],甚至死亡,可在治疗开始后的数天至数月内发生。因此,用药基线和期间需要监测肝功能,出现严重肝功能损伤时必须停用拉帕替尼。此外,拉帕替尼在体内主要经过肝脏内由肝细胞色素P450酶系(CYP)催化代谢,当需要联合其他具有诱导或抑制CYP酶活性的药物或食物时,必须注意剂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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