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心功能损伤时,如何调整曲妥珠单抗的剂量?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至少4周,并且每4周检测1次LVEF(左室射血分数):较治疗前,LVEF绝对值下降≥16%;LVEF低于检测中心正常范围,并较治疗前绝对值下降≥10%。何时可恢复使用:4-8周后,LVEF恢复至正常范围,或LVEF较治疗前下降≤15%,可恢复使用曲妥珠单抗。
应永久停止使用的情况:LVEF持续下降>8周,或者3次以上因心脏毒性而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应永久停止使用曲妥珠单抗。出现输注反应如何应对?① 轻至中度输注反应,降低输液速度;② 出现呼吸困难或明显的低血压时,应中断使用;③ 对发生严重的和危及生命的输注反应的患者,建议永久停用曲妥珠单抗。
曲妥珠单抗的毒副反应主要有哪些?曲妥珠单抗治疗乳腺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发热、恶心、呕吐、输注反应、腹泻、感染、咳嗽加重、头痛、乏力、呼吸困难、皮疹、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联合化疗时发生率高于单纯化疗)、贫血、肌痛。可能需要中断或停止曲妥珠单抗使用的不良反应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室射血分数明显下降、严重的输注反应和肺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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