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肺癌患者早期没有明显症状,导致肺癌诊断时就已经属于晚期,而且晚期患者体内癌细胞发展迅速,常会出现肺癌肝转移导致患者出现腹水,腹水不仅会对患者身体产生不利影响,还会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期。那么肺癌晚期出现腹水该如何治疗呢?
1 限盐、限水合并利尿剂的使用。对中央型或混合型的恶性腹水较为适用,限制盐分的摄取(每天低于100 mmol),对有明显低血钠(小于125 mmol/L)的患者,也同时需要限水。中等量以上的癌性腹水患者,尤其是合并有肝损害的患者,首选螺内酯,辅以呋塞米或氢氯噻嗪等进行利尿治疗。如果伴随有低蛋白血症(25g/L),可给予人血白蛋白输注,同时给予呋塞米40mg静推。但应特别注意避免过度利尿,否则反而易造成电解质不平衡,肾前型高尿素氮血症,甚至使肝脑症候恶化。
2、治疗性腹水抽取术。主要的适应症在于病患有明显的呼吸喘促、且活动耐受性差、腹部胀痛等临床症状,且利尿剂使用失效时,腹水抽取可快速减轻恶性腹水症状,有效的缩短住院期间。一次大量腹水引流可达5公升左右,尤其对已有周边水肿的病患,血液循环量足够,一般而言对大量腹水引流之耐受性较佳。若病患经济许可,平均每抽取1公升腹水之后,可给予静脉输注约6公克左右之白蛋白,以维持身体有效循环体积。
3、恶性腹水的外科疗法。恶性腹水的手术疗法,早期主要施行腹膜-静脉引流手术,譬如Denver或Leveen引流等,将恶性腹水疏导引入内颈静脉,但合并症相当高,如: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症(约50%)、上消化道出血(约45%)、败血症(约20%)、血栓合并症(约10%)等,手术相关死亡率高(约15%),且使用效期短,通常只可维持3-4周。另外一种外科方式是在局部麻醉下置放Tenckhoff导管,置放之后可以反复使用多次地抽取大量腹水,长期需要腹水引流的患者可考虑使用。
恶性腹水的最重要治疗目标为症状缓解,因此当患者无腹水相关症状或症状轻微时,其实不需要治疗;反之,当患者产生腹水相关的症状时,譬如:呼吸喘促、食欲不振、腹部胀痛、易饱胀感、疲倦、日常活动耐受性降低等,症状明显时则需要积极介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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