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欣生(尼妥珠单抗),适应症为试用于与放疗联合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EGFR) 表达阳性的III/IV期鼻咽癌。是我国第一个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的功能性单抗药物泰欣生。它具有高度专一性,能够特异性针对肿瘤细胞进行靶向治疗,从分子水平逆转肿瘤细胞的恶性生物学行为,因而有“生物导弹”之称。
尼妥珠单抗(泰欣生)与化疗和放疗联合用于治疗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尼妥珠单抗(泰欣生)用法用量:恶性胶质瘤 成人:连续静脉输注200毫克,60分钟联合w /放疗2次,每天一次,每周5天,总剂量为50-60 Gy,持续6周。儿童:作为连续两个阶段的单药治疗。诱导阶段:150 mg / m2 BSA,连续6周。诱导期后,第8周评估的患者无进展性疾病将在巩固阶段治疗,每3周给予150 mg / m2 BSA直至疾病进展。在30分钟内通过持续IV输注进行施用。
试本品应在具有同类药品使用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具备相应抢救措施。1.冻融后抗体的大部分活性丧失,故本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严禁冷冻。本品稀释于生理盐水后,在 2~8℃可保持稳定12小时,在室温下可保持稳定8小时。如稀释后储存超过上述时间,不宜使用。2.应由熟练掌握EGFR检测技术的专职人员进行EGFR表达水平的检验。检验中若出现组织样本质量较差、操作不规范、对照使用不当等情况,均可导致结果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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