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我不是药神》改编自当年轰动一时的陆勇案。陆勇本身自己是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为了求生他开始寻求低价印度仿制药。在自己服用效果不错之后帮助其他患者购药。影片《我不是药神》的核心剧情是:有一种癌症叫慢粒白血病。治疗这种病,需要服用一种瑞士产特效抗癌药:格列卫(影片中叫格列宁)。这种药官方售价是4万块一盒,且需要终生服用。而在神奇的印度,有药厂在生产着印度格列宁仿制药,药性相似度高达99.9%,但一盒却只卖500元。
关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在90年代或以前,只能使用化疗干扰素、羟基尿及骨髓移植等等治疗手段;这也是影片中那些病人如果得不到药、只能接受的治疗方式。在1990年时,瑞士一家医药公司开发出了一种专门针对此病的药——伊马替尼(Imatinib),这家公司在1996年兼并了另外一家公司,组成了后来的瑞士制药巨头诺华制药(Novartis)。而伊马替尼在商品化之后,有了一个新的商用名字——格列卫(Glivec)。伊马替尼,即格列卫,可以说是癌症治疗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靶向治疗,也为后来的其他癌症治疗方式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参考性作用。
实际上,药品在国际上是有相应的专利法保护的,在专利期内,是不允许仿制的,而专利时间一般是六到十年。
但是,印度人民的经济能力不足以购买正版药,身患慢粒白血病的病人又等不到专利过期,因此印度的药企也就只能研制仿制药。不单单是“格列卫”这种药,其他很多抗癌的药物,印度也无一例外都有仿制药。不得不说,印度人的仿制技术含量还是很高的,仿制药的药效几乎和正版药一样,确实很不简单。
而影片里也与现实一样,瑞士格列宁的生产厂家诺华公司也告了印度药企。只是印度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明显偏向本国企业,或者说是为了保护本国人民。那么我们国家是不是就太不近人情了呢?影片里的“药神”被捕入狱,现实中的“药侠”也差点遭遇牢狱之灾。
站在患者的角度来看,自身的生死比专利保护更重要。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是不能学印度的做法的。印度的仿制药大行其道,以至于欧美很多人专门去印度购买药物,这很显然有损研发公司的利益。如果不保护研发公司的利益,没有人研发新药,显而易见会对人类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没有研发的正品药,最后又能仿制什么呢?
现实中,格列卫在中国的价格也是全球最高的。据媒体的报道,格列卫在中国香港的价格为17000,美国为13600,澳大利亚为10000左右,在日本16000,韩国约为3000元,以上都是人民币为单位。但是考虑到各国的医保政策,实际上患者的负担非常小,比如澳大利亚医保居民的价格每盒只有不到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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