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长春长生的狂犬病疫苗问题败露,与其相关的百白破疫苗问题也重新引起关注。百白破疫苗是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混合疫苗的简称,其接种对象为3个月到6周岁的儿童。
早在去年11月3日,国家食药监局就曾在针对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中表示,“经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该批次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该报告还表示,食药监局已于10月29日向有关省市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责令企业查明疫苗流向;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对疫苗留样重新检验,查找效价不合格原因;派调查组对两家企业开展调查等。
近日该事件再度引发关注后,吉林省食药监局也于7月20日通过官网公布了《2018年第六期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药品类)》,指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白百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
随后,7月21日,《疫苗之王》一文揭露了几家药企背后股东的关系和发家史,将百白破疫苗问题推上舆论的封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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