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药监局”)发布通告,疫苗生产企业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生物”)生产的两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疫苗效价是预测疫苗免疫保护效果的指标,效价不合规的疫苗可能会导致免疫失败,无法预防对应的疾病。
“百白破”是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种疾病的混合疫苗。依照中国儿童计划免疫程序的规定,婴幼儿出生后必须接种,接种年龄在3个月大至6周岁之间。进入中国公立小学读书的孩子,必须在入学前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疫苗注射记录的凭证),以检查是否已按规定接种了包括“百白破”等多种疫苗。
两批次不合规的疫苗共计65万余支,长春长生疫苗除却库存剩余的186支,25.26万支全部流向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的疫苗有190520支流向重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流向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这65万劣质疫苗有多少被注射到儿童体内?距通告发布已过去了九个月,药监局仍未公布疫苗生产记录、召回情况等任何信息。
于此同时,长春长生又被曝质量问题。2018年7月15日,中国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长春长生在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过程中存在造假记录,责令其停止生产狂犬病疫苗。
7月19日晚,长生生物又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收到了吉林省药监局行政处罚书,将按劣药处理之前产生的百白破疫苗,没收库存186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金约344万。
蹊跷的是,吉林省药监局早在2017年10月底就对百白破疫苗问题立案调查,却等了9个月才公布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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