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长生狂犬疫苗造假案背后,人们分析出了许多端倪。长生生物没每年花在销售上的费用是数十亿,这数十亿最终是花在了哪里我们不得而知,但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在过去十多年中,不完全统计,长春长生及其母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80,长生生物)至少涉入了12起受(行)贿案(注:受贿和行贿主体相同只计算一次),案情多为该公司销售人员或者地方经销商向当地负责疫苗采购的相关人员提供好处费、推广费、回扣款,以获得疫苗的优先采购或更大的采购份额。
这12起案件集中发生在安徽、河南、福建、广东四省,时间跨度从2001年至2017年,受贿人员大多为县市一级的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也有医院免疫门诊的负责人,属于典型的“蝇贪”,只有一起案件被告人为安徽省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另外,一些案件中常常一人受贿,多人分得好处。而行贿人则多为医药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员。12起案件中,直接牵涉长春长生工作人员的为4起。行贿方式主要为按疫苗的销量提供回扣和提成。
例如,在湛江市杨某受贿一案中,她在担任湛江某医院接种门诊负责人期间,曾按照7元/支的价格收受长春长生水痘疫苗代理商的好处。除了她本人之外,科室内还有6名护士从回扣款中获益。据杨某供述,她收到供应商业务员所送回扣款后,会将回扣费拿回科室7个人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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