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澎湃新闻报导,自2010年以来,长春长生销售人员涉及多起向地方医院、疾病防疫部门负责人行贿的案件。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涉及长春长生的司法裁定书中,十余起均是通过回扣的方式行贿,所涉及的疫苗包括狂犬、水痘、乙肝、流感等多种;其中,72元/支的冻干狂犬病疫苗的回扣额高达20元/支。
长春长生系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生生物”)的全资子公司。在疫苗销售的过程中,长春长生员工、经销商卷入到了多起刑事案件中。他们通过向有采购权限的相关部门行贿、给予有关人员回扣的方式推销疫苗产品。2002年,长春长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区经理班某与蒙城县防疫站站长万某某和一名负责采购工作的员工约定,每销售一份甲肝疫苗,给他们0.5元回扣。彼时每支甲肝疫苗在5.5元左右。
2002年蒙城县防疫站接种长春长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甲肝疫苗8万份,2003年为4.7万份。通过给予回扣的行贿方式,班某共向万某某等受贿人提供6万元回扣款。长春长生销售人员以给回扣的方式向防疫部门行贿来推销产品的情况也发生在河南多地。2017年9月22日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原任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的宋某某,自2011年7月以来在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疫苗的过程中,按照先前商定的回扣数额,先后收受药品经销商刘某、孙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给付的好处费共计100余万元,案发后退回赃款56万元。
宋某某受贿的100余万赃款中,包括了长春长生经销商吴某给予的124,680元回扣款。资料显示,长生生物成立于1992年,2015年资产重组后上市,是一家从事人用疫苗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长生生物2017年狂犬疫苗批签发数量为355万人份,位居大陆第二位。长生生物目前在售产品包括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和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这些产品都由长春长生生产。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是继山东假疫苗事件后,在疫苗领域的又一起重大公共事件。这并非长春长生首次出现疫苗生产问题,2017年11月,该企业的另一个疫苗产品——百白破疫苗被原食药监总局通报,在药品抽样检查中,检出其一个批次产品的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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