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乳腺癌晚期当中,骨转移的发生的可能在65%以上。如果是新发的乳腺癌骨转移的机率是在27%以上。椎体本身就是乳腺癌骨转移的常见部位,约占50%,其次是肋骨、骨盆、颅骨、肱骨、股骨、胫腓骨和肩胛骨等,骨转移部位主要表现为溶骨性病变。疼痛是大多数骨转移瘤的首发症状,发生率在80%左右,有的病灶很小即出现疼痛。
骨痛、骨损伤、骨相关事件(skeletal-relatedevents,SREs)及生活质量降低是乳腺癌骨转移常见的并发症。SREs包括骨痛加剧或出现新的骨痛、病理性骨折(椎体骨折、非椎体骨折)、椎体压缩或变形、脊髓压迫、骨放疗后症状(因骨痛或防治病理性骨折或脊髓压迫)及高钙血症。
骨转移的诊断:
1.骨放射性核素扫描(ECT),用于乳腺癌出现骨疼痛、骨折、碱性磷酸酶升高、高钙血症等可疑骨转移的常规初筛诊断。
2.MRI、CT和X线检查是骨转移的影像学确诊检查方法。
3.PET/CT对乳腺癌骨转移治疗后病情的跟踪优于骨扫描,但临床并不作为常规推荐。
4.必要时需要通过骨活检取得病理诊断。
治疗原则:
1.全身治疗为主,其中化疗、内分泌治疗、分子靶向治疗作为复发转移性乳腺癌的基本药物治疗,双膦酸盐类可以预防和治疗SREs。
2.复发转移性乳腺癌选择治疗方案,要考虑患者肿瘤组织的激素受体状况(ER/PR)、HER-2情况、年龄、月经状态以及疾病进展是否缓慢。原则上疾病进展缓慢的激素反应性乳腺癌患者可以首选内分泌治疗,疾病进展迅速的复发转移患者应首选化疗,而HER-2过表达的患者应考虑含曲妥株单抗的治疗方案。
3.基于乳腺癌骨转移一般不直接构成生命威胁,且不合并内脏转移的患者生存期相对较长,因此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强烈化疗。
4.乳腺癌骨转移患者,如ER和PR阴性、术后无病间隔期短、疾病进展迅速、合并内脏转移、对内分泌治疗无反应者应考虑化疗。
5.对骨转移引起持续性或局限性疼痛的患者,须进行影像学评估以确定是否即将出现或实际已出现了病理性骨折。对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发生长骨骨折的骨转移患者,需要进行矫形评估,后续的治疗选择可能为手术固定或放疗。如果没有明确的骨折风险,放疗可作为治疗选择。
6.在患者出现脊髓处引起了神经系统的的症状之后,应该立即作为肿瘤急症进行充分的评估。需要对可能影响的区域以及脊柱临近区域进行充分的影像学评价。MRI是首选检查手段。可能需要急诊手术进行手术减压治疗。如果没有可行的减压固定方法,放疗可作为治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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